借条15年了还能起诉吗,法院会受理吗?
我手里有一张借条,是15年前别人找我借了钱写的。现在我急着用钱,想让对方还钱,可对方一直拖着不给。我就想通过起诉解决,可又担心时间过了这么久,不知道还能不能起诉,法院会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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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借条15年了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也会受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需要明白“起诉”和“胜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只要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借条15年并不影响你去法院起诉,只要满足上述条件,法院会受理你的案件。 然而,这里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从这个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借条已经过了15年,如果在这期间没有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那么对方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一旦对方提出这种抗辩,且法院查证属实,你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也就是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不过,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另外,如果在这15年期间,你有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催款,或者对方有过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的表示,那么诉讼时效会发生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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