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解决后还能起诉吗?
我之前和医院有医患纠纷,当时协商解决了。但现在我觉得当时的解决方案不太合理,给我造成的损失没有得到 足够赔偿。我想知道,这种已经解决了的医患纠纷,我还能不能再去法院起诉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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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解决后是否还能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解决”的含义。一般来说,医患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等。如果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或者经过调解组织调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这些都属于纠纷得到了解决。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医患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要反悔并起诉,通常需要有法定的理由。比如,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
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旦协议被撤销,就可以就该医患纠纷重新起诉。
但是,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就不能随意反悔起诉。因为双方已经通过协议对纠纷进行了处理,随意推翻协议不利于维护交易 秩序和法律的稳定性。所以,在决定是否起诉前,需要仔细评估协议的效力以及是否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