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年后还可以进行诉讼吗?
我之前和公司有劳动纠纷,当时进行了劳动仲裁,但因为一些原因一直没考虑诉讼的事。现在距离劳动仲裁已经过去一年了,我想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公司,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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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一年后是否可以诉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时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当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需要在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那关于仲裁后的诉讼时效,该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天内去法院起诉。 回到问题,如果劳动仲裁已经过去一年,通常是不能再基于原仲裁事项向法院起诉了。因为已经超过了上述规定的十五日诉讼时效。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在这一年期间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未能在十五天内起诉,比如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有可能会获得法院的支持。不过这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特殊情况的存在。 此外,如果是出现了新的劳动争议,且该争议在时效范围内,那么劳动者仍然可以就新的争议事项先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依法提起诉讼。总之,劳动仲裁一年后能否诉讼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是否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以及是否有新的劳动争议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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