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抚养费后再起诉要抚养费是否可以?
我跟前配偶离婚时,当时同意对方放弃支付抚养 费。但现在孩子生活、教育等开销越来越大,我经济压力也变大了,想让对方再支付抚养费,不知道法律上是否支持?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能起诉成功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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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抚养费后,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再起诉要抚养费的。
首先,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使当初双方有关于放弃抚养费的约定,也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是基于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考虑的。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例如,当地的生活成本大幅上升,导致原定的抚养费无法满足子女的正常生活;或者子女突发重大疾病,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用等情况。
最后,如果前配偶有支付能力,却拒绝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子女可以通过法定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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