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仅起诉医疗费后,再起诉伤残赔偿金可以吗?

我之前遭遇了交通事故,当时只起诉了医疗费。现在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了,我想问问,之前已经起诉过医疗费,现在还能不能再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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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仅起诉医疗费后再起诉伤残赔偿金通常是可以的。下面从法律原理和具体依据来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在民事诉讼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叫做“一事不再理”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对于已经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同一案件,当事人不能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但是,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里,医疗费和伤残赔偿金是基于不同的损害后果和赔偿项目。医疗费是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而实际支出的费用,而伤残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伤致残导致的未来收入减少、生活不便等损失的补偿。这两者属于不同的诉讼请求。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明确了受害人可以就不同的赔偿项目主张权利。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当事人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在交通事故中,当受害人仅起诉医疗费时,伤残赔偿金由于还未确定(比如伤残鉴定未作出),此时不具备起诉的条件。当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受害人就有了新的事实依据,符合起诉的条件,可以向法院再次起诉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提高诉讼效率,避免累诉,建议受害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在一次诉讼中一并主张所有已知的赔偿项目。但如果由于客观原因(如伤残鉴定时间较晚等)无法一次性主张,那么在后续确定了伤残赔偿金数额后,是完全可以再次起诉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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