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起诉离婚能成功吗?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对方死活不同意。我打算去法院起诉离婚,可又担心即便起诉了,因为对方不同意,法院也不会判离。我就想知道,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我起诉离婚到底能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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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起诉离婚,是有可能成功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不是取决于对方是否同意离婚。如果起诉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即便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比如,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并且有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那么法院就有可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不容易。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可能不会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离婚。这种情况下,起诉方可以在收到不准离婚的判决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此时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即便对方不同意,通过合理运用法律程序,起诉离婚仍有成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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