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可以起诉吗?
我和伴侣为了一些利益办了假离婚,本想着之后再复婚,可现在对方不认账了,我觉得自己被骗了。我想知道这种假离婚的情况能不能去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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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并不存在“假离婚”这一确切概念。所谓的“假离婚”,通常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成某种目的,如购房优惠、规避债务等,而假意办理离婚手续,但实际上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从法律程序上看,只要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婚姻关系就已经合法解除,产生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一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一旦离婚手续完成,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不复存在,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再婚,另一方无权干涉。 如果在“假离婚”过程中,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一方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如果有证据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 然而,如果仅仅是因为所谓的“假离婚”后对方不复婚而起诉,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任何一方都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结婚以及和谁结婚。但如果在“假离婚”期间涉及到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问题,只要有合理的诉求和相关证据,是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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