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还有租赁合同吗?
我把自己的房子卖了,但之前这房子是租给别人的,现在买家觉得租户占着房子,想让租户搬走。我就想知道, 我房子卖了之后,之前和租户签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租户是不是就得搬走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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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房子卖了之后原有的租赁合同通常还是有效的。这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叫做“买卖不破租赁”。简单来说,就是当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时,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原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一规定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使得他们在租赁期间内不会因为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而失去居住或使用房屋的权利。
具体到实际情况中,即使房子已经卖给了新的买家,原租赁合同依然约束新的产权人。新的产权人不能以房屋已经出售为由,要求承租人提前搬走。承租人有权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继续使用该房屋,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不过,如果在房屋出售之前,承租人与原房东协商一致解除了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本身已经到期,那么就不存在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此外,如果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有特别约定,例如约定房屋所有权变更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等,那么就需要按照合同的特别约定来处理。
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子卖了之后原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新的产权人需要尊重原租赁合同的约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