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有什么技巧?


在交通事故索赔中,有不少实用技巧。 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选择合适的法院,可能在司法实践、执行等方面更有利于索赔。 其次,不要完全依赖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新交法实施后,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仅是交通事故赔偿的一个证据,并非法院判决民事赔偿的唯一依据。在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赔偿中,即便非机动车方是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机动车方通常仍要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要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方存在过错,可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再者,要注意赔偿责任的分配。交强险赔偿不与车主责任大小挂钩,只要车主有责任,交强险就要在法定限额以内进行赔偿。对于超过交强险部分的赔偿额,如果受害方有过错,应当自行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只需承担与自己责任相应的赔偿。所以车主需要关注交通事故对双方责任的认定,以此确定自己的赔偿比例。 另外,优化赔偿项目也很关键。例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商业险)规定了一些免赔事项,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即商业三者险不赔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实践中,就需要借助律师专业知识,提前主动做些工作,合理处理精神损害赔偿金。 最后,索赔要注意时效。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只要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三者险:全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