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该如何进行索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行索赔,要按以下步骤和要点来操作: 首先是及时报案。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接着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来进行现场勘查。同时也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一般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自己在事故中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是肯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为这会影响明年续保优惠。报案时,带上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开上受损车辆到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 然后是定损环节。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人员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定损后会拿到“定损单”。这里要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同时留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费用不够。要是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相对不用过于担心修理费高低问题,因为修理厂要保证把车修好,修不好保险公司得负责。 接着是修车。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将其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会按照“定损单”上的项目进行修车。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提回自己的车,同时索要加盖修理厂公章的“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 之后要开具事故证明。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就能得到一张加盖交通队公章的“事故证明”,也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证件。 再就是递交单证。把准备好的“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交到保险公司理赔部,然后就等待领赔款。 最后是领赔款。大约一星期后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带上单位公章、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 此外,如果事故中涉及人员伤亡,赔付会更复杂些。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一般不赔付 )。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不同责任划分索赔方式有差异,同等责任时,可选择各赔各(需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 )、保险公司互赔或者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 ;主次责任按责任比例赔付;全责时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三责无损则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即可;单方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的可以不报交警,直接报保险公司。 相关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三责险:即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