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还钱还能告对方诈骗罪吗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别人,对方一直在陆陆续续还钱,但我后来发现他当初借钱时说的用途是假的。我不确定这种情况下,对方一直在还钱,我还能不能以诈骗罪去告他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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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在对方一直在还钱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告其诈骗罪,需要先明确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对方在借款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果对方在借钱时就没打算还钱,编造虚假理由来获取钱财,即便之后有还钱行为,也可能构成诈骗罪。例如,对方谎称自己有紧急的医疗费用需要支付而借钱,但实际上将钱用于赌博等其他用途,之后虽有还钱,也可能涉嫌诈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对方持续还钱这一行为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但不能仅以此就排除诈骗罪的可能性。如果对方还钱是为了避免被追究法律责任,而非真心还款,那么仍可能构成诈骗。同时,还需看诈骗金额是否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如果金额未达到标准,一般不构成诈骗罪,但可能构成民事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借款。 所以,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在借款时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即便对方一直在还钱,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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