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嫌疑人还了钱还能告吗
我之前被人骗了一笔钱,后来报警了,警方认定对方构成诈骗罪。但最近对方家属联系我,把钱都还给我了。我现在有点纠结,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继续告他,他还钱了还会被法律制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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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诈骗罪中,即便嫌疑人归还了所骗款项,受害者依然是可以选择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的。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是对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的破坏,不仅仅是对被害人个人权益的侵害。一旦犯罪行为发生,就触犯了刑法,国家公权力会介入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还钱只是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的一种事后弥补,并不能改变犯罪行为已经发生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并没有将还钱作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进行刑事处罚的条件。 不过,嫌疑人积极还钱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会被作为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来考虑。例如,在量刑时,法官可能会根据还钱的情况,适当减轻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所以,即使钱已经还了,受害者仍然可以向司法机关表达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意愿,司法机关也会根据具体案情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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