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个月后还能告人骚扰吗?

前段时间我被人骚扰了,但当时没在意。现在过去两个月了,我心里还是很不舒服,想告他骚扰。不知道过了这么久还能不能起诉,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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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骚扰起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两个月后是可以告人骚扰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骚扰”在法律中的定义。骚扰通常是指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干扰、侵犯他人安宁生活或人身权益的行为。 在我国,关于告人骚扰,主要可能涉及到民事侵权和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 从民事侵权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也就是说,如果骚扰行为对你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或者其他民事权益的侵害,你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民事侵权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这意味着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你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过去两个月,仍在诉讼时效内,你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治安管理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如果对方的骚扰行为符合上述规定,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其进行治安处罚。不过,治安管理处罚的追究时效是六个月,也就是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因此,现在过去两个月,你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仍然可以依法对该骚扰行为进行处理。 不过,无论选择哪种途径,你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资料、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对方存在骚扰行为以及该行为对你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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