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返还彩礼可以起诉对方父母吗


一般情况下,婚约彩礼纠纷案件,原则上是以婚约双方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女方不返还彩礼时可以起诉对方父母: 若订立婚约的涉及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为共同诉讼主体。因为未成年人还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法律上需要监护人来代表其参与相关法律事务。比如一个17岁的女孩订婚收取彩礼,因一些问题不返还彩礼时,她的监护人就会作为共同诉讼主体参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需要有监护人辅助参与,以保障公平公正。 若给付彩礼一方的婚约当事人虽已成年,但与其父母共同生活,并用家庭财产给付彩礼,那么婚约当事人与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这是因为彩礼动用了家庭财产,整个家庭都与这件事存在利益关联。举例来说,男方成年后和父母一起生活,用家里的积蓄给了女方彩礼,当面临彩礼不返还的情况,男方及其父母都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若接受彩礼一方的婚约当事人虽已成年,但与其父母共同生活,并将所接受的彩礼用作家庭共同生活,可根据原告的选择将婚约当事人和其父母作共同被告。因为彩礼用于家庭生活,父母也从中受益,所以原告有权选择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比如女方收了彩礼后,用彩礼钱给家里购置了电器等共同生活用品,此时男方就可以将女方及其父母列为共同被告。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婚约当事人的父母都不能单独成为诉讼主体。 关于彩礼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概念: 共同诉讼主体:就是在一个法律诉讼里,多个当事人一起参与诉讼,他们在诉讼里有共同的利益或者法律关系。 婚约:就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对婚姻的一种事先约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