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块钱不还可以起诉吗
有人欠了我5000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我跟他沟通了好多次,他都找各种借口推脱。我有点纠结,这钱虽然不算特别多,但也是我的辛苦钱。我想知道就这5000块不还的情况,我能不能去起诉他,起诉的流程复杂不,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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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块钱不还可以起诉。在我国,诉权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不管欠款数额多少,债权人都有权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 首先,起诉要满足一定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一是原告得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简单说就是得是借给对方5000元的人;二是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清楚欠款人的姓名、住址等信息;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要求对方偿还5000元欠款,并说明借款的经过等;四是案件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起诉状,要写清楚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如果书写起诉状有困难,也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同时,要收集好证据,像借条、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能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 再者,关于诉讼费用,一万元以下诉讼费为50元。 最后,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还钱,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可以在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5000元欠款不还,债权人完全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也要考虑起诉所需的时间和成本等因素。 相关概念: 法定权利: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管辖权: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范围。 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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