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花钱没看好是否可以起诉?
我去医院看病,花了不少钱,结果病没看好。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去法院起诉医院呢?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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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过程中,看病花钱却没看好病,患者是否可以起诉,这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理解医疗服务是一种特殊的服务,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并非所有疾病都能通过治疗完全治愈。所以,仅仅因为病没看好,并不能直接认定医院存在过错。 判断能否起诉,关键在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例如,医生误诊、用药错误、手术操作不当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患者要起诉医院,就需要证明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并且这种过错与患者所遭受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实际操作中,患者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如果鉴定结果表明医院存在过错,患者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然而,如果经过鉴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错,只是因为疾病本身的复杂性、患者自身的特殊体质等原因导致治疗效果不佳,那么患者起诉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所以,看病花钱没看好病能否起诉,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为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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