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了还能告原来单位吗?
我之前在一家单位上班,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现在已经辞职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告原来的单位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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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已辞职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告原来单位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意味着,单位有责任及时和员工签订书面合同。 如果单位没有履行这个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您入职满一个月开始,如果单位还没和您签合同,您就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辞职后能否维权,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只要在这个时效范围内,您都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要告原来单位,您需要准备一些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这些都能证明您和单位存在过劳动关系。您可以先尝试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您是有权利告原来单位的,关键是要在规定的时效内,准备好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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