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方信息是否可以起诉追回欠款?
我把钱借给了一个人,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对方却联系不上了。我手里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能证明他借了钱,但我没有他身份证号,也不清楚他具体住哪。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去法院起诉把钱追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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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起诉时是需要明确的被告信息,但没有对方完整信息,仍有机会起诉追回欠款。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其中包括有明确的被告。这里“明确的被告”,并不意味着要掌握欠款人的全部身份信息,重点在于能够确定被告身份。只要能确定对方是谁,即便缺少部分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也不必然阻碍起诉。 债权人凭借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遇到欠款人信息不全的情况,有这些处理办法:一是前往债务人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准备书面起诉状,并尽量提供所知的欠款人基本信息;二是若不知欠款人当前居住地,可尝试用其身份证地址作为送达地址,若无法送达,可请求法院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三是若既无现住址又无身份证地址信息,可委托专业律师调查,或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查询欠款人居住信息;四是整个诉讼过程中若欠款人始终无法取得联系,债权人可以选择报警,但债务纠纷属于民事范畴,警方可能以调解为主。 总之,虽然没有对方完整信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起诉追讨欠款的。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相关概念: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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