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官司该如何申请?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现问题,经过慎重考虑,决定通过打离婚官司来结束这段婚姻。但我对这方面的法律流程完全不了解,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也不清楚要准备些什么材料。想知道申请离婚官司具体的步骤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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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官司也就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的话,要依据具体情形确定管辖法院。这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确保司法资源合理分配和案件公正处理。 接着要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据等。起诉状里要清楚写明离婚的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比如你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为由起诉离婚,就要在起诉状里详细说明分居的时间、地点等情况。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身份证用来确认当事人身份,证据则是支持自己诉求的关键,像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财产状况的证据(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等)。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上述材料并缴纳诉讼费。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同时发送立案通知书。 之后法院会把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不过被告不提出答辩也不影响案件审理。 在正式开庭审理前,法院一般会进行庭前调解。调解的目的是尽量和平解决纠纷,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就会出具调解书,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要是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开庭审理环节。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管辖法院:就是有权审理这个案件的法院,确定管辖法院能保证案件在合适的地方审理。 起诉状:起诉方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用来表明自己的诉求、理由等。 调解: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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