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如何操作?


起诉离婚的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是起诉立案阶段: -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被告户籍地基层法院。要是被告在某地居住满一年以上(有居住证、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能证明),就在被告现居住地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 准备立案材料,常见的共同立案材料有原告的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本,起诉状,律师授权手续等。 - 递交材料,可以前往法院窗口递交(要注意派出法庭与基层法院立案窗口可能不在同一地点),也能选择邮寄立案,或者通过线上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立案。 接着是调解阶段: 法院收案后会先将案件分到调解庭、调解团队手中。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员会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出具调解书(要是双方和好则不出具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就会转入审判庭。需要注意,如果调解不成功或者不接受调解,一定要明确告知调解员,不然调解期限将会无条件搁置。 然后是审判阶段: - 准备证据目录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主要有三大类,分别用来证明离婚事实、财产事实、有利于争夺抚养权的事实。具体包括房产证、车辆登记证、股票帐户卡、股权凭证、借据、贷款合同等,还有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婚外情录音等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结合这些证据总结诉讼策略,整理好证据目录。 - 法官可能会先组织庭前会议了解基础事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调解。正式开庭时,法院会按照诉讼法进行庭审,主要流程是明确诉求、举证质证、发表意见。 - 宣布休庭后即可离场,律师庭后一般会和法官沟通,法官会根据情况确定是直接判决还是再次开庭。 最后是宣判阶段: 宣判后,如果一方不服判决,可以在15天内进行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管辖法院:就是有权审理这个案件的法院,确定管辖法院能明确到哪个具体的法院去起诉 。 证据目录:对准备提交的证据进行整理,按一定顺序列出,方便法官和对方了解证据情况。 举证质证:举证就是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质证是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疑、询问等,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