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起诉村支书滥用职权吗?


在探讨能否起诉村支书滥用职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关键概念。村支书是村党支部的负责人,虽然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他们的行为涉及滥用职权,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制。 “滥用职权”简单来说,就是掌权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胡乱地使用手中的权力,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对于村支书而言,如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这种滥用权力的行为,例如在村集体资源分配、项目安排等事项中,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若存在滥用职权、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受侵害的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改正;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意味着当村支书出现滥用职权行为时,村民可以先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处理。 此外,如果村支书在协助政府从事某些行政管理工作时,例如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这些行为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此时若滥用职权,可能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职务犯罪,村民可以向检察机关报案,由检察机关依法进行侦查和处理。 从起诉的角度来看,如果村支书的滥用职权行为给村民造成了经济损失,村民可以以民事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村支书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民事诉讼中,村民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村支书的行为存在过错、自己遭受了损失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村民是可以通过不同途径来应对村支书滥用职权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行为性质,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村集体的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