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超过十年还可以起诉吗?
我之前借钱给别人,没打借条,只有转账记录。现在距离转账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我想把钱要回来,不知道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对方?我不清楚这种情况受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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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即使没有借条,仅有转账记录,超过十年也是可以起诉的。起诉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案件。该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从程序上,不管时间过了多久,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就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这里存在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您的情况中,已经过去十多年,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而您又无法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那么您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您在这十年间有向对方主张过权利,要求对方还钱,并且有证据证明,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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