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低于四百是否不能进行劳动仲裁?
我在公司上班,工资特别低,才不到四百块钱。我觉得公司给的工资不合理,但又不确定这种情况能不能去申请劳动仲裁。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工资低于四百的情况,到底能不能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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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低于四百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 首先,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作出裁定的一种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该裁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权益及相关事项的纠纷,双方均有资格提出仲裁申请。 其次,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一是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二是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是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四是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所以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工资低于四百的情况也能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此标准,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并赔偿损失。例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五百元,而用人单位只支付四百元工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足差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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