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能够拿东西抵押吗


欠钱不还的情况下,是可以拿东西抵押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且遵循法定程序。 首先,抵押要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俗来讲,就是债权人不能未经债务人同意,就私自扣押或搬走其财产,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例如,在没有得到债务人允许时,直接去搬走他家里的电器等物品来抵押债务,这是不可以的,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其次,一旦双方决定以物抵押,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要包含以下内容: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简单说就是这笔借款是因为什么产生的,金额是多少;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也就是什么时候还钱;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要明确用来抵押的是什么东西,数量有多少;担保的范围,即在哪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某些特定财产(如建筑物等)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但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条款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即使有这样的约定,也不能直接拿走抵押物,而应当通过合法程序,如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等方式来实现债权。 总之,如果想通过拿东西抵押来保障债权,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先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必要时办理抵押登记,以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相关概念: 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这里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关于设立抵押事项的合同,里面会规定被担保债权、债务人履行期限、抵押财产等相关内容。 抵押登记:对于一些特定财产抵押时,法律要求办理的一种登记手续,办理后抵押权才正式设立,具有公示等作用,能更好保障各方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