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哪些案件?


在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倒置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则。简单来说,一般情况下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特定的劳动争议案件里,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也对一些具体情形下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具体而言,以下几类劳动争议案件通常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一是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比如公司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那么公司就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员工确实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以及公司的辞退决定是符合规定的。因为这些决定都是用人单位单方面作出的,相关证据一般由用人单位掌握。 二是工资支付争议案件。在这类案件中,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劳动者的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例如,员工主张公司拖欠工资,公司就需要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来证明自己已经按时足额支付了工资。因为工资支付记录等材料通常由用人单位保管。 三是社会保险争议案件。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其已经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而引发争议,用人单位就要拿出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等证据。 四是工伤认定争议案件。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员工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否认这是工伤,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该伤害不属于工伤情形。 总之,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设立,是为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举证能力上的差异,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劳动者遇到上述劳动争议时,了解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