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工伤由谁来承担?


在探讨酒后工伤谁来承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首先,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而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 然而,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都能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这里就涉及到了我们问题中的“酒后”情况。 对于“醉酒”的认定,是有相关标准的。一般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 2010)执行。如果职工在工作时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醉酒标准,在这种状态下受到伤害,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也就意味着责任需要由职工自己承担。 但如果只是喝了少量酒,并未达到醉酒标准,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后,大部分的工伤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就需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此外,如果是因为第三方的原因导致酒后职工在工作中受伤,且职工未达到醉酒标准被认定为工伤,职工既可以向第三方主张侵权赔偿,也可以按照工伤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不过,有些赔偿项目可能不能重复获得。 总之,酒后工伤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是否达到醉酒标准以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应该了解这些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