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合同可以要求退购房定金吗
我最近打算买房,交了购房定金,但还没签合同。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太想买了,就想问问这种没签合同的情况下,能不能要求退购房定金啊?特别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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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合同不一定可以要求退购房定金,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定金的概念,简单来说,定金就是一种债权担保,交了定金就是为了保证双方能按约定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未能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定金是可以退还的。比如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对商品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应当退还定金。
要是一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能订立,就适用定金罚则。如果是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这属于买方违约,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所以这种情况下定金不予返还。要是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继续购房,比如开发商单方面改变房屋相关约定等,那么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购房定金,要是约定了定金原则的,还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条文主张双倍退还定金,因为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总之,未签合同能否退购房定金,关键看导致合同未 签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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