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罚金能坐火车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被判了罚金,但现在手头有点紧一直没交。最近我需要坐火车去外地处理点事情,不知道没交罚金还能不能坐火车,会不会被限制出行啊,心里挺担心的,所以想问问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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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没有交罚金是否能坐火车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理解一下罚金的概念。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通俗来讲,就是犯罪后法院要求你向国家交一笔钱作为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一般情况下,仅仅是没有交罚金,并不会直接限制坐火车。坐火车属于公民的基本出行权利。但是,如果因为未交罚金,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就不同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就包括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也就是说,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乘坐火车时会受到一定限制,不能乘坐规定中的高等级座位。不过普通列车的硬座等仍然是可以乘坐的。 所以,没交罚金本身不必然导致不能坐火车,但如果因此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就可能在乘坐火车的座位选择上受到限制。要是确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纳罚金,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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