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是否可以买卖房子?
我立下了遗嘱,把名下的一套房子留给子女。但最近我想把这套房子卖了,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能不能这么操作,会不会因为之前立了遗嘱就不能卖了呢?有点拿不准,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遗嘱人是可以买卖已经在遗嘱中处分的房子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遗嘱是遗嘱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预先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才会生效。在遗嘱人还在世的时候,遗嘱所涉及的财产依然归遗嘱人所有,遗嘱人对这些财产仍然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所以,当遗嘱人将已经在遗嘱中处分的房子进行买卖时,这一买卖行为就属于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相当于遗嘱人撤回了之前遗嘱中关于该房子的处分内容。 举例来说,如果您立下遗嘱将房子留给子女,但之后您又把房子卖给了他人,那么这份遗嘱中涉及该房子的部分就不再有效。因为房子已经通过合法的买卖行为转移了所有权,不再属于您的遗产范围,也就不能再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综上所述,遗嘱人在生前是可以自由买卖已经在遗嘱中处分的房子的,并且这种买卖行为会导致遗嘱中相关内容的撤回。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