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过错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原则,这里面既包含“结婚自由”,也涵盖“离婚自由”。法律并没有剥夺任何一方离婚的权利,就算是婚姻中的过错方,同样有权请求离婚,能够自行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要是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只要满足其一,调解无效时,法院就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会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来决定是否判决离婚。要是双方感情尚未破裂,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和好,无过错方及其子女对有过错一方也持谅解和争取的态度,法院一般会判不离。但要是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调解,那么法院不能勉强维持婚姻,毕竟这会违背双方根本利益。并且,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就是因为配偶一方有过错,给对方造成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在离婚时,有过错的一方要对受害方的损害进行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指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把财产赠与第三方,导致无过错方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该物质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要综合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确定。 相关概念: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由于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