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方在离婚后还能起诉吗?

我和对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可最近对方又说要起诉我。我不太明白,都已经离完婚了,对方还有权利起诉我吗?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对方能起诉我的理由都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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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后,对方是有可能起诉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情况。 首先,关于财产分割方面,如果离婚时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若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等行为,另一方有权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其次,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如果离婚协议或判决中关于子女抚养的安排,随着时间推移出现了新情况,比如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另一方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此时,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再者,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生活、学习等费用增加,子女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所以,离婚后对方是可以根据不同的法定情形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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