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注册商标罪是否可以和解?
我不小心侵犯了别人的注册商标,现在对方要追究我的责任,说我这是侵犯注册商标罪。我不想把事情闹 大,想和对方和解,不知道在法律上侵犯注册商标罪可不可以和解,所以来问问大家。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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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商标罪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和解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侵犯注册商标罪。它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比如,未经苹果公司许可,在手机上使用和苹果商标一样的标识进行售卖,就可能涉嫌侵犯注册商标罪。
在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侵犯注册商标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犯罪,一般情况下不属于上述可以刑事和解的范围。
不过,在民事层面,被侵权人可以和侵权人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和解。因为侵犯注册商标往往伴随着民事侵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所以,如果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和解协议,是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 总之,侵犯注册商标罪刑事部分通常难以和解,但民事赔偿部分可以通过和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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