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扶养人是否能起诉?


在交通事故中,扶养人是有可能起诉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交通事故中的扶养人。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比如未成年子女、年迈且无收入的父母等,他们依靠受害人的收入来维持生活。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或者死亡,导致扶养人失去了原本的生活依靠,扶养人就有权利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相关费用。因为侵权行为不仅给受害人本人造成了损害,也间接影响到了扶养人的生活。例如,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无法再工作赚钱扶养其未成年子女,那么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就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侵权人起诉,要求赔偿相应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不过,扶养人起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或应当承担责任的主体;二是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明确要求赔偿的金额以及说明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联;三是要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交通事故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扶养人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是能够起诉要求获得合理赔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