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交警有权扣留两轮电动车吗?
我朋友前几天喝了酒骑两轮电动车被交警拦下,交警说要扣留电动车,朋友觉得不合理。想知道在这种酒驾骑两轮电动车的情况下,交警到底有没有权力扣留车辆,具体是依据哪些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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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扣留酒驾者的两轮电动车。 首先,需要明确两轮电动车在法律上的属性。一般来说,如果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而如果是超标电动车,可能会被认定为机动车。 对于非机动车酒驾的情况,现行法律虽然未对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的酒驾行为作出像机动车酒驾那样详细的规定,但严禁此类车辆驾驶员在道路上有醉驾行为发生。根据相关法规,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将受到警告或5至50元的罚款惩罚。若当事人拒不按规定缴纳罚款,其非机动车(包括两轮电动车)将被依法暂扣。这是因为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当事人有义务接受处罚并缴纳罚款,拒不缴纳时,交警为了保证处罚的执行,有权采取暂扣车辆的措施。 而如果两轮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酒驾或醉驾的处罚则更为严格。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这种情况下,交警不仅可以扣留车辆,还会按照上述规定对驾驶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总之,交警是否有权扣留两轮电动车,取决于具体情况和驾驶人是否配合处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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