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先调档案再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最近找到了新的工作,新公司要求先调档案过去。但我还没和现在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能不能先调档案再和现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呢?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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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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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是否可以先调档案再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同时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寻找答案。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档案和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档案是记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信息的重要文件,在个人的职业发展、社保福利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而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及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但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先调档案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操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先调档案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将档案调出,可能会导致原用人单位以旷工等理由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因为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有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的义务。如果劳动者擅自调走档案而未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例如,如果劳动者在调走档案后未按照约定办理离职手续,而用人单位又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可能会导致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纠纷时,用人单位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 此外,先调档案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能会影响劳动者的社保缴纳、失业金领取等权益。因为社保缴纳和失业金领取等事项通常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档案的转移密切相关。如果档案转移和劳动合同解除的顺序不当,可能会导致社保缴纳中断、失业金无法正常领取等问题。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先调档案再解除劳动合同,但从法律风险和实际操作的角度考虑,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正常的流程,先解除劳动合同,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风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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