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个外省人能在居住地离婚吗?

我和我对象都是外省的,现在在这个城市生活了挺长时间。因为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是回老家办离婚太麻烦了,就想问问能不能直接在现在居住的地方办理离婚手续,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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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两个人都是外省的,能否在居住地离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来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层面,协议离婚一般要求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不能在居住地办理。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需要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等情况,而户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能更好地掌握相关情况。例如,甲和乙都是外省人,在A市居住,他们想协议离婚,那么通常要回到甲或者乙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其次是诉讼离婚。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如果夫妻双方在外省的居住地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那么是可以在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的。比如,甲和乙都是外省人,在A市已经连续居住了两年,现在甲要起诉离婚,就可以在A市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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