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能够解除合同?


在合同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解除合同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约定解除就是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约定好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一方或者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合同中规定,如果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达一定期限,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那么在合同未履行完毕时,当事人就能够依据约定来解除合同。 其次是法定解除。当出现法定情形时,即使合同未履行完毕,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例如,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就可以解除合同。 不过,无论哪种解除方式,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来说,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总之,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要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