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主体是否可以是单位?
我公司最近因为生产过程中排放污染物被环保部门调查,我担心会构成污染环境罪。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污染环境罪的主体能不能是单位呢?如果单位构成污染环境罪,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污染环境罪的主体是可以为单位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违反国家规定,就是违反了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而第三百三十八条就是关于污染环境罪的规定。也就是说,当单位实施了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时,是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 具体来说,单位构成污染环境罪,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按照污染环境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来处罚。比如,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环保规定,避免触犯污染环境罪。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