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未办证能否进行转让?

我家有一套拆迁安置房,目前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有人想出高价购买这套房子,我心里有点纠结,一方面是诱人的价格,另一方面又担心没证转让会有法律风险。所以特别想知道这种未办证的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转让,转让会有哪些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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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安置房未办证不能进行转让,但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物权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意味着,未办理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其物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没有进行依法登记。 其次,从法律规定的禁止转让情形来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拆迁安置房未办证就属于这种情况,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过户实施转让。 不过,虽然不能进行转让登记,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当事人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要注意其中的风险,比如可能面临卖方反悔、房屋被查封或抵押等情况,导致买方无法最终取得房屋所有权。 总之,在面对拆迁安置房未办证的情况时,要谨慎考虑转让事宜,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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