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两次公积金后还能再用公积金吗?
我之前已经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买房了,现在又有购房需求,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想了解下在我国法律规定里,用过两次公积金之后是否还具备再次使用公积金的资格呢?
展开


在我国,关于公积金的使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但总体来说,用过两次公积金后一般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政策性的住房贷款,它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其目的是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所以在使用次数上会有一定限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精神,为了保证公积金的公平使用和可持续性,通常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这是因为公积金的资金来源于广大职工的缴存,要确保有限的资金能够惠及更多有住房需求的职工。如果一个人可以无限制地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就可能导致其他真正需要的人无法获得贷款支持。 不过,公积金除了用于贷款购房外,还有其他用途,比如用于支付房租、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等。即使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在符合相应条件时,仍然可以将公积金用于这些方面。例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等。所以,虽然用过两次公积金后一般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但还是可以关注公积金的其他使用渠道。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