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诈骗是否可以立案?
我遇到了别人口头跟我承诺一些事情,结果我给了钱之后发现被骗了。这种只有口头承诺的诈骗情况,不知道能不能去报警立案呢?我很担心因为没有书面证据,警察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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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诈骗是可以立案的。所谓口头诈骗,就是指通过口头表述的方式,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和书面诈骗等其他形式的诈骗本质一样,都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是说,当口头诈骗涉及的财物达到了上述“数额较大”标准时,公安机关就可以进行立案侦查。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口头诈骗缺乏书面等直观证据,被害人需要尽量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以便公安机关更好地查明事实,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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