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害人被打成轻伤能够只提起民事诉讼吗

我遭遇他人殴打,经鉴定为轻伤。我不想把事情闹大,不想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就想让他赔偿我的医疗费、误工费这些损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只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涉及刑事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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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被害人被打成轻伤,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只提起民事诉讼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把他人打成轻伤,这种行为通常涉嫌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加害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不过,存在可以只进行民事诉讼的情形。如果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且符合一定条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民事赔偿,比如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因受伤产生的损失。这是因为民事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被害人有权利要求加害人给予相应补偿。 但是,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对该案件立案侦查,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单独只提起民事诉讼了,一般需要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可以同时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由同一个审判组织来审理刑事和民事部分。这样做的好处是,能一次性解决刑事和民事问题,节省司法资源,也方便被害人维权。 另外,自2013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要是案件中的被告人与被害人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并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司法机关可酌情予以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刑事处罚。所以即便可以只提民事诉讼,但也可以考虑通过刑事和解的方式,在解决刑事问题的同时,更好地保障自己民事赔偿的权益。 相关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和解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就赔偿、道歉等事项达成和解,并经司法机关审查认可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一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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