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罪名吗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把我打伤住院了,花了不少医药费。我想问问能不能在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同时,让对方赔偿我的损失,也就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这方面的情况,不太清楚具体怎么操作和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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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简单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司法机关处理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时候,同时解决因被告人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是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不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一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是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是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四是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五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而且如果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 相关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的诉讼活动。 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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