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医院没结算是否可以去另一家医院就诊?
我之前在一家医院看病,还没完成费用结算。现在我想换一家医院接着看病,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我担心没结算会对我去另一家医院就诊有影响,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允不允许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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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一家医院没结算通常是可以去另一家医院就诊的。医院与患者之间形成的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在医疗服务合同中,医院的主要义务是为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医疗服务,而患者的主要义务是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患者在一家医院未结算费用的情况下前往另一家医院就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医院和患者的关系中,虽然患者有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但这并不影响患者自主选择就医的权利。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没结算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如果患者在原医院存在欠费情况,原医院可能会将患者的欠费信息记录在医院系统中。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患者的信誉记录,当患者再次回到原医院就诊时,可能会面临一些手续上的麻烦。但这并不影响患者选择去其他医院就诊。其他医院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因为患者在另一家医院的欠费情况而拒绝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只要患者能够满足新医院的就诊要求,如挂号、提供必要的病历资料等,就可以在新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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