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赠与金钱是否能要回?
我之前自愿给了朋友一笔钱,当时也没多想。现在因为自己家里出了些状况,经济上有些紧张,就想把这笔钱要回来。但又不确定在法律上能不能要回来,想了解一下自愿赠与金钱到底能不能要回,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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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自愿赠与金钱后能否要回,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心甘情愿把自己的东西给另一方,另一方也同意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对赠与合同作出了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当赠与行为完成,也就是钱已经给到对方之后,赠与合同就生效了,赠与人通常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并要回金钱。这是因为赠与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和信任达成的。比如,你自愿给朋友一笔钱,朋友也收下了,这个赠与行为就完成了。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并要回金钱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例如,如果受赠人获得金钱后伤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家人,或者原本有义务赡养赠与人却不履行,又或者赠与人在赠与金钱时附带了一定的条件,而受赠人没有履行这些条件,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要回金钱。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也就是钱还没给对方的时候,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这是因为这类赠与具有特殊的性质和意义,一旦承诺就不能轻易反悔。比如,你承诺给某个贫困地区捐款用于建设学校,并且已经进行了公证,那么这个赠与就不能随意撤销。总之,自愿赠与金钱后能否要回,要依据具体情况,对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赠与的条件,赠与人就有可能要回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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