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还不上后主动自首,能减轻刑事责任吗?
我有个亲戚因为生意失败导致信用卡欠款超过10万元,已经逾期半年多,最近银行告知要起诉他。他听说主动去公安机关自首可能会得到轻判,但不确定是否真的有用,也不知道自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想了解这种情况下自首是否能减轻刑事责任,以及具体应该怎么做才对?
闫旭东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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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信用卡欠款还不上并不必然构成犯罪,只有符合刑法第196条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情形时,才涉及刑事责任。恶意透支需满足三个条件: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持卡人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如透支后逃匿、明知无还款能力仍大量透支等)。
若确实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动自首可依法减轻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67条,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是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甚至可免除处罚。但需注意,自首前提是已构成犯罪,若仅是普通民事债务纠纷,自首无实际意义,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处理民事案件。
实用建议:若暂时无力偿还,应及时与银行沟通,申请延期、分期或停息挂账,避免纠纷升级;若存在恶意透支风险,建议先咨询律师,确认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再决定是否自首,同时尽可能筹集资金还款,以争取更有利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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