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房给二奶,妻子能要求返还吗?


在婚姻关系中,当出现丈夫将房产赠与二奶这种情况时,妻子通常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像婚后购买的房屋,若无特殊约定,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在未经过妻子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赠与他人,这显然损害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其次,从赠与行为的有效性来看。丈夫赠房给二奶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是法律的基本要求。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丈夫与二奶的关系本身就违背了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基于这种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行为,也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再次,关于妻子要求返还房屋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丈夫赠房给二奶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奶取得房屋的行为没有合法依据,应当将房屋返还。同时,根据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妻子有权要求二奶返还房屋。 最后,在实际操作中,妻子若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丈夫与二奶之间的赠与协议等。如果二奶拒绝返还房屋,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支持妻子要求返还房屋的诉求。总之,妻子要求返还房屋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