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离婚房产公证价值的费用是多少?


夫妻离婚时房产公证价值的费用并不是固定统一的,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不同地区的公证处收费标准存在差异,收费方式有按比例收取,也有规定固定金额的情况。 通常来说,常见的一种收费标准示例如下: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不过按比例收费如果不到200元的,按照200元收取;500001元至某个金额部分,收取0.25% ,之后不同金额区间还有不同比例,如有的区间收取0.2%、0.15%、0.1%、0.05% ,标的额达到一定数值以上部分,收取0.01% 。但这只是一个大概范围,各地情况不同。 还有一种常见收费情况,是按照房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在房产评估价值的1% - 3%左右。比如一套评估价值为100万元的房产,公证费用可能在1万元到3万元之间。要是公证事项较为简单,仅对房产归属进行公证,费用可能相对低一些;要是涉及房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复杂情况,公证费用可能会提高。 另外,一些地区可能会有固定的收费标准或优惠政策,比如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的地方规定该类民事协议公证费为400元,代书费为80元,打字复印、副本等收费另行计算。若一方将自己的婚前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应按赠与公证收费,收费标准为赠与价值的2%。 相关法律虽未对离婚房产公证价值费用作出具体明确统一规定,但《公证法》规定了办理公证的相关程序和原则等内容,保障公证活动依法进行。比如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 在办理离婚房产公证价值评估前,建议您向当地的公证机构详细咨询具体收费标准,也可以多对比几家,同时要留意是否还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如公证员的差旅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