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经常打妻子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我老公经常动手打我,每次下手都挺重,我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想结束这段婚姻,可又不确定这种情况能不能起诉离婚。所以想问问大家,丈夫经常打妻子这种情况,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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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丈夫经常打妻子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依据和具体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这里提到的“实施家庭暴力”,丈夫经常打妻子的行为就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所以,当妻子遭遇丈夫经常殴打这种家庭暴力情况时,是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的。 其次,在起诉离婚时,妻子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丈夫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报警记录、警方的询问笔录、邻居的证人证言、家庭暴力发生时的录音录像等。这些证据对于法院认定家庭暴力事实以及判决离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丈夫经常打妻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且调解无效,那么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丈夫给予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丈夫经常打妻子,妻子不仅可以起诉离婚,而且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并且妻子还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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