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医疗卡可以给老婆付款吗?
我想知道在法律和医保规定上,能不能用我老公的医疗卡给我付款看病买药呢?我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违规,要是不可以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呀,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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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它主要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权益,专款专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同时,该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所以,一般情况下,老公的医疗卡不可以直接给老婆付款使用。因为这属于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行为。不过,有些地区推出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在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后,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共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但这和直接用一方的医保卡给另一方付款还是有区别的,并且各地的家庭共济政策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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